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拟订机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处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效能建设、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绩效管理、固定资产、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
二、信访科(政策法规)
承担扶贫、移民信访接待、办转、调查回复、督查督办、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县区扶贫、移民有关信访维稳工作;拟定扶贫、移民工作政策规定,负责宣传、信息公布和法规政策培训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
三、扶贫规划项目科
建立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管理办法,编制扶贫开发规划,建立和管理扶贫开发项目库,承担全市扶贫计划、资金和项目管理。
四、扶贫开发指导科
承担特殊类型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连片扶贫区、水库淹没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承担贫困地区防灾减灾、灾后恢复重建及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
五、对外合作与社会扶贫科
指导扶贫工作国际交流合作和项目的实施,承担市内、外机构或组织在广定点扶贫和扶贫协作工作,拟订定点扶贫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业扶贫,联系市级扶贫社团组织。
六、财务科(审计稽查科)
拟订本部门管理的移民资金年度计划,拟订移民资金财务制度、核算办法,负责移民资金核算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全市扶贫、移民工作统计监测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扶贫、移民资金和项目的审核、评估及对外委托、实施等过程实施监督;组织有关人员业务培训,开展扶贫、移民资金内部审计、稽查等监督工作,参与扶贫、移民资金、项目开展的审计稽查工作。负责机关财务。
七、人事科(党办)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机关党办负责本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党的建设工作。
八、督查考核科
负责拟定督查考核工作制度及实施办法;负责督查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组织、指导对县区、贫困村党委政府开展脱贫攻坚日常督查检查和完成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的督查考核工作;检查市直机关帮扶情况和专项计划推进情况;指导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工作。
附:科室职能调整
原监察室的职能调整到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