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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扶贫移民和工作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机构:本网 发布时间: 2018-09-11 15:11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广元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其主要职责为拟订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智力扶贫、特殊类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市外机构或组织在广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扶贫、移民资金管理责任,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制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等十项职责。

本部门内设11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信访科(政策法规科)、扶贫规划项目科、扶贫开发指导科、对口帮扶科、对外合作与社会扶贫科、移民规划安置科、移民后期扶持科、督查考核科、财务科(审计稽查科)、人事科。2017年末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总编制36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其他事业编制15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48人,其中行政人员34人,其他事业人员11人,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22人。超编16人(行编15人、工勤1人)。均为机构改革形成的超编。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念兹在兹、唯此为大,优质实现脱贫攻坚再战全胜。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消除整体连片贫困和乡村振兴发展的战略举措,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目标,落实精准要求,下足绣花功夫,注重坚持精准脱贫与同步奔康、激发内力与用好外力、加大输血与增强造血、重点突破与均衡发展“四个统筹”,注重抓实产业就业扶贫、住房安全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政策落实“四个重点”,注重突破集体经济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插花贫困户帮扶、临界困难边缘户扶持、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五个短板”,注重实施房前屋后庭园化、村落民居整洁化、产业发展特色化、公共服务体系化、基层治理法治化、新风培育常态化“六化行动”,统筹推进巩固前期脱贫成果、完成当期减贫任务、启动后期帮扶项目“三个阶段性任务”,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利州区通过“贫困县摘帽”验收,255个贫困村退出,6.78万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下降到4.1%。易地扶贫搬迁“四化四好”、产业扶贫“三园联动”等经验在全国全省交流,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产业扶贫现场会,全省贫困县摘帽工作现场会、社会扶贫工作推进会等会议在广元召开。

二是聚焦稳定、聚力发展,全力推动移民工作提质增效。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移民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关于促进水利水电库区和谐稳定和振兴发展的意见》,对移民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提出建设“一区三地”目标,即到2020年,把移民库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库区,初步建成中国西部最大生态有机鱼基地、川北最大水上运动基地、滨湖休闲康养度假旅游目的地,不断满足库区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2017年,到位移民项目资金8000万元,占年计划的100%;争取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6800万元,占年计划的262%。规划安置着力科学规范。坚持深度介入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前期工作,规范开展实物指标调查和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编制以及审查、审核工作。严格设计成果报审报批前置条件和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审批、核准设计成果规范性严谨性。建立市县乡“三级”协调统筹机制,对重点工作推进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检查指导,确保移民安置及工程建设有力有序推进。亭子口水利枢纽实现了提前完成淹没线下移民安置、提前下闸蓄水、提前并网发电。扎实推进嘉陵江八庙沟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前期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后期扶持着力精准对接。依托三大库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条件,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增强移民致富“造血功能”。整合部门培训项目,因地制宜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就业技能等教育培训。落实移民后扶政策,足额发放移民后扶人口后扶直补资金,统筹落实农村移民低保、社保、养老、救助、粮补等各项惠农政策,确保移民共享惠民政策。整合避险解困试点、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危旧房改造等政策项目,逐步改变库区基础条件。信访稳定着力源头化解。把维护库区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重大任务,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实抓好移民信访稳定工作。多次组织召开库区移民稳定专题会议,进行深入分析、专项研判、部署推进。通过抓好情报信息、稳控重点人员、搞好应急处突、深入宣传引导、回应解决诉求、加强基层治理、促进长效发展等措施,实施标本兼治,实现长治久安,实现了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未发生到省进京非访、集访。

二、部门概况

广元市扶贫移民和工作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广元市扶贫移民服务和信息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63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6.69万元,占2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万元,占0.18%;年初结转和结余4967.41万元,占78.82%。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322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1.7万元,占26.7%;项目支出2365.55万元,占73.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6301.33万元,支总计6301.3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减少840.87万元、支总计减少840.87万元,下降11.7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15.12万元,增长46.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09万元,占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66万元,占0.73%;农林水支出3082.4万元,占95.8%;住房保障支出46.86万元,占1.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3.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66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809.1万元,完成预算37.8%。主要原因是工程征地报件报国土资源部至今还未获得批复,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无法办理,造成项目资金无法使用,资金滞留。

4.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28.1万元,完成预算99.3%,与预算基本持平。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45.2万元,完成预算86.53%。主要原因是目标奖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部分留在账上,2018年1月已按规定缴纳。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6.8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3.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8.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21万元,完成预算97.45%,与预算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33万元,占17.6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89万元,占65.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9万元,占16.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5.33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5.3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考察学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89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督导检查和扶贫项目、移民、后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8.3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按照例行节俭,严格了公务用车管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60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99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69万元,增长51.2%。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任务重,其他市县来广考察、学习次数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1.1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19万元,比2016年增加31.03万元,增长40.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扶贫移民和工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扶贫移民和工作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2354.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100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专项经费预算不足。脱贫攻坚任务艰巨繁重,而且越到到最后难度越大,相关经费缺失,在挤占公用经费后依然存在较大缺口,不利于项目顺利开展。

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市财政加大对项目建设专项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安排,以促进工作的高效开展。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2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脱贫攻坚项目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的合理性有待提高,二是项目资金的使用率还不够好。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项目工作的合理性,二是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率。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广元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脱贫攻坚专项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20分)

科学决策(10分)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绩效目标(10)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项目管理(10分)

资金管理(7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项目执行(3分)

执行规范

3

3


项目绩效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完成(20)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项目效益(50分)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10

社会效益(可选项)

6

生态效益(可选项)

6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6

公平效率(可选项)

6

使用效率(可选项)

6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10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扶贫移民局决算公开.xls

                           


广元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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