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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2年人大代表第2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 2022-07-28 00:00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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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广乡振函〔2022〕4号

广元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对2022年人大代表第2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杜晓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乡风文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第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如何发挥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在乡村文化发展中的领导作用”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文化中政治引领作用,组织群众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建百姓宣讲团、加强农村公益广告建设、组织开展系列文化活动等,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大力整合党群服务中心、文化院坝、农民夜校等农村思想文化阵地资源,按照“五有三全”标准,累计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7个、文明实践所145个、文明实践站1730个。

二、关于“如何加强和改进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积极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思政工作中的作用,深入宣传党组织和党员先进事迹,宣传好人好事,发挥农村优秀老党员、老干部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道德模范作用,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精神品质,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依托农村党组织主题党日、农村党员读书会、党员议事会等方式,了解群众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深入开展向李化武同志学习活动,组建李化武先进事迹报告团,开展巡回宣讲15场次。策划“李化武的三个心愿”“庄严的军礼”等新媒体产品,网络点击量超过5000万次。加强农村好人善举宣传,在农村设立善行义举榜3000余个,用榜样的力量教育村民、鼓舞村民、带动村民。持续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评选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好公婆”“好媳妇”“致富能手”“星级文明户”等活动,涌现了全国道德模范陈光英、全国脱贫攻坚先进李君、赵海伶等一大批农村先进典型。深入开展“蜀道好家风”“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等主题活动,以好家风带动好民风。实施扶志扶智工程,组织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脱贫致富先进典型成立先进事迹宣讲报告团深入乡镇、村组作巡讲报告,大力引导贫困户学习农业专业技术,提升技能和综合素质。

三、关于“如何发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为乡风文明建设重要参与者的作用”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引领作用,通过定期开展党员主题文化教育,采用党员联户、党员积分制等形式,调动村民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以干部带群众,严格落实“书记抓、抓书记”领导机制,在各村成立廉勤委,与全市党员干部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带头推进移风易俗,有效破除铺张浪费、炫富攀比等陈规陋习。引导村民自治,指导各行政村建立“一约四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将移风易俗内容融入“四会章程”。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修订完善村规民约2200余个,成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3000余个。建立婚丧事宜报备、村级自治组织提前介入、民政部门引导、市场监管部门监督、典型案例曝光等运行机制,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新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四、关于“如何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的建议

我市抓好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成立市级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将公共文化设施规划纳入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资源要素向乡村优势区域集聚,构建片区差异化公共文化设施配套模式,提高服务和辐射带动能力。目前,全市共33个乡镇级片区已全面启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充分利用现有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乡镇影院、乡镇史馆、文体广场及其他可利用的平台、建筑等,采用“1+5+N”模式(即1个文化综合体、5个功能区、“N”种创新模式),建设集文体活动、阅读科普、艺术鉴赏、传承体验、广电惠民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片区中心乡镇文化综合体试点,着力打造片区中心乡镇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试点,获得省委宣传部的充分肯定。

衷心感谢杜代表对乡风文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到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岚,3313185,15196109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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