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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坝区互助资金放得出 收得回 有效益
发布时间:2009-07-22 来源:广元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分享:

2008年,元坝区实施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村3个,自1026首次借款到今年5月底,互助社已累计发放借款42.74万元,占互助资金37.53万元的111.11%;按照分期等额方式回收借款21.58万元,占到期应还借款的197.57%;借款农户占入社农户的51.82%;借款主要用于生猪养殖和购买饲料、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等,有效解决了贫困村灾后生产恢复重建资金紧缺矛盾。互助社基本做到了资金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我们主要作法是: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建立了互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扶贫办由赵思彦主任全面负责,分管领导主抓,项目股具体抓落实,其他同志包村,建立项目包村联系制度,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增强了大家的工作紧迫感和责任心。从20084月上旬项目宣传发动,预选村竞争入围工作开始,项目股全体干部,长期驻村,与乡村干部一道,逐社开会,逐户登记,严格把关,特别是扶贫办易俗同志,年龄52岁了,从宣传发动到发放借款都和镇、村、社干部一起召开群众会,不厌其烦地给老百姓讲解互助项目的、意义、运作方法等。确保工作落到了实处,保证了时间,提高了质量。

二、广泛宣传,积极参与。一是层层举办培训会,让各级干部首先吃透文件精神,把握项目的各个要件,明确项目内容,掌握操作方法,让每个干部都能成为宣讲员。二是多次召开村社干部会、群众会,反复向社员群众讲解,组织大家充分参与讨论,把所有的项目程序和内容交给群众,把“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实施、工作步骤不厌其烦地向群众讲解。三是制作宣传单,在项目村广泛发放,让群众既有听的又有看的,切实做到家喻户晓。组建起方山、云台、荣华3个互助社,41个互助小组,有247户加入互助社,占常年在家户73.73%,贫困户、妇女户入社86户,社员交纳互助金10.53万元。干部群众普遍认为:“实施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是政府搞的又一项德政工程,是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一定要按照上级的要求把项目实施好,让互助资金充分发挥好效益”。

三、建章立制,规范放款。各互助社认真执行省制定的《互助资金财务管理办法》、《互助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外、还制定了《理事长岗位职责》、《执行小组长岗位职责》《监督小组长岗位职责》、《会计岗位职责》、《出纳岗位职责》等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按“社员申请小组讨论理事会审批”的程序发放借款,严格实行分期等额还本付占用费,确保了项目的规范运行。在互助社内部设立了监督小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执行小组是否照章办事,受理群众投诉,向理事会和外部监督机构报告情况,村、乡、区级及以上部门为项目外部监测机构,监督项目的运行情况。通过项目监测,保证了项目按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运作。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区扶贫办、财政局保证每月至少一次到各互助社对其项目、资金运作及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四、加强监控,降低风险。互助项目正式运作后,理事会充分发挥熟悉村情,了解民意的优势,认真按照互助社章程,对借款进行管理,确保互助资金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一是加强借前调查,在借款前充分了解掌握借款户的信用度,选择发展项目的合理性以及技术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借款额度和借款期限;二是加强借中监督,按照理事会分片的原则,定期不定期的走访借款户,了解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借款户在资金使用过程中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与互助小组其他成员一起帮助解决,确保借款发挥效益。今年3月,云台村四社姜玉坤的家属邓长英对互助项目的操作程序忘记了,借款1000元到了期不但不还,还要申请借款,并说猪卖了再一起还,理事会成员反复为其讲解互助项目的政策,互助社的章程,如何才能再借款等,最终放弃了借款,到第二月就将本及占用费还清,还交了罚息。6月,该户申请了第二次借款。

五、搞好结合,共促发展。通过对村干部和互助社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了他们的综合素质,培育了一批农民的“贴心人”和发展的“能干人”。在项目实施中,党员、干部带头入社、领着干事,主动与贫困户结成互助小组,帮着发展,象荣华村金平同志,既是书记又是理事长,不但带领全村人民发展生猪产业,还带头入社并主动与贫困户组成互助组,帮助贫困户出谋划策,有时甚至帮贫困户归还借款,他的表率作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信任感,使村支两委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增强。

 信息提供:元坝区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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