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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12-31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分享:


中共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2021年9月22日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十四五”时期农村工作最重要的任务,加快推进农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元奠定坚实基础。

二、着力防止返贫致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采取农户自主申报、乡村干部日常摸排、县区集中排查、行业部门推送、媒体网络关联监测等方式,全面排查风险监测户,定期监测其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状况,建立清单台账,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由县区统筹落实乡村干部作为监测联系人,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按照“缺啥补啥”原则,因户因人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统筹用好产业、就业、医疗、教育、住房、饮水、兜底等行业帮扶政策,整合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防止返贫专项基金、东西部协作资金收益等资金,分层分类及时开展精准帮扶。纳入监测和帮扶的对象,由监测联系人对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和帮扶成效开展常态化走访、跟踪监测和动态更新,对已消除风险的进行跟踪回访。

(二)提升义务教育保障水平。落实控辍保学“五长责任制”,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书面报告和分类管理,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脱贫家庭、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全面落实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资助政策,对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给予倾斜资助。继续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三)提升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做好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参保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继续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过渡期内医疗救助向监测对象倾斜。

(四)提升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巩固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成果,建立以县区、乡镇为主体的监测机制,实施农村住房安全常态化动态监测,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灾后重建等多种方式及时解决新发现住房不安全问题。

(五)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坚持以巩固提升为主,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思路,通过新建、扩建、配套、改造和联网等方式,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促进城乡供水融合发展,进一步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建立完善工程运行管理机制、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构建农村供水工程管护责任体系,分级分类运营管护好农村各类供水工程。

(六)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聚焦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扶持,支持引导有劳动能力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发展产业,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与搬迁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加强就业服务保障,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创业提质增收,确保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七)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监督。全面分类摸清、确权登记脱贫攻坚以来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科学合理界定个人资产、集体资产、国有资产等资产权属,形成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以及确权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3类资产台账。加强扶贫资产分类管护营运。

(八)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借助现有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多部门联动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

三、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九)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有效衔接产业振兴。围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体系建设,坚持以“三园联动”建设为抓手,稳定粮食和生猪产量,巩固提升广元富硒茶、苍溪红心猕猴桃、朝天核桃、广元山地蔬菜(食用菌)、道地中药材和剑门关土鸡等优势特色产业,突破性发展肉牛羊产业,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渔业、油橄榄、笋用竹、花卉等产业,着力构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一特”发展格局,打造中国西部重要的绿色农产品供给地。支持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和批发市场在特色产业发展区建基地,完善仓储保鲜和冷链物流设施,加快构建现代冷链物流体系。大力推进农旅、文旅、康养深度融合、全链发展,争创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强化农技服务队伍建设,持续开展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

(十)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水平,有效衔接人才振兴。用好四川省农村劳动力实名制数据库,常态化开展就业需求摸排,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和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加大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加强对乡村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失业人员的监测和就业帮扶,确保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继续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创业孵化园、创业基地等就业载体建设相关扶持政策落实。发展好农村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方式,实现有培训意愿的劳动力掌握12门就业技能,培育家政服务等区域劳务品牌。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等涉农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管护,实现搬迁群众就近就业增收。优化调整过渡期内公益性岗位政策,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

(十一)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衔接文化振兴。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加强感恩奋进教育,激励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持续增强内生动力。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文明创建活动,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建好用好融媒体中心、“村村响”广播、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等平台,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乡村延伸,因地制宜完善乡村文化体育广电设施,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以文明新风积分制度和农村知客宣讲为重要抓手,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行动,挖掘农耕、乡贤文化,抢救保护利用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等本土文化遗产资源,开发文创产品,推动乡风文明建设。

(十二)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有效衔接生态振兴。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村级规划编制。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交通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到组入户倾斜,因地制宜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加强通村通组公路和村内主干道连接,加大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乡村振兴产业路旅游路工程建设力度,完善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加强农村危病桥改造。加强农村防洪、灌溉等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河湖生态建设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建成一批“水美新村”。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扎实推进全市农村地区电网、通信和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容村貌五年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和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三大革命”。

(十三)加强农村治理能力建设,有效衔接组织振兴。对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任务较重、集体经济薄弱、党组织软弱涣散的村,落实部门单位、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继续帮扶。强化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乡村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开展乡村干部全覆盖培训,提升乡村干部服务“三农”能力;实行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的监督管理,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指导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范村务公开内容和监督体系。深化平安乡村建设。

四、着力政策制度供给,汇聚有效衔接强大力量

(十四)加强政策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力度不减,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成果,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用好过渡期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保持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总体规模稳定,重点支持产业发展。

(十五)深化东西部协作。建立健全杭州广元市、县区协作机制,强化产业、医疗、教育、消费、劳务、人才、文旅、科技、数字经济、乡村振兴等多领域、全方位、深层次协作,管好用好帮扶项目资金。持续深化广元市与浙江省台州市、丽水市、湖州市合作,完善劳务、人才、旅游、消费等长期合作举措。

(十六)提升帮扶实效。落实好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政策,加大重点帮扶县、重点帮扶村帮扶力度。切实做好中央单位、省直部门、驻广部队定点帮扶和广安市、资阳市省内对口帮扶的沟通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帮扶单位优势,在项目、资金等方面争取更大的支持。

(十七)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深化拓展“万企兴万村”“返乡创业、回乡发展”等行动,支持引导更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积极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弘扬饮水思源、不忘党恩的精神,广泛开展先富帮后富活动。充分调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帮扶的积极性,通过带动产业发展、吸纳务工就业、促进产品销售、开展项目合作等方式,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五、强化组织保障

(十八)做好领导体制衔接。坚持市县乡村四级书记一起抓,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市、县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研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市、县区行业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政策研究和指导督促,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十九)做好工作体系衔接。及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二十)做好规划项目衔接。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十四五”规划,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十四五”相关专项规划。

    (二十一)做好考核机制衔接。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市级部门、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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