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同意王丛友同志退休的通知
各科室、扶贫移民服务和信息中心:
王丛友同志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经审核并报请局党组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王丛友,男,生于1962年4月27日,现年60岁。1980年11月参加工作,连续工龄43年,机关工勤(技师),对应级别档次(十三档)。根据国发〔1978〕104号、川人发〔2006〕48号、川人社办发〔2012〕420号文件规定和有关工作要求,该同志符合退休条件,同意自2022年4月退休。其退休待遇按有关规定自2022年5月起执行。
广元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