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发展式扶贫方针,积极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利州区严格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将扶贫开发的工作对象从没有解决温饱的绝对贫困人口调整为新标准以下的全部低收入人口。
二是坚持开发式扶贫促进发展、救助式扶贫维持生存两轮驱动的工作思路,建立贫困人口分级瞄准机制,切实将农村低保作为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兜底性”安排,将扶贫开发作为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
三是坚持把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有机结合的方式,整合各类优势资源,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
四是继续争取并积极开展国家和省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对口定点扶贫工作,并把争取到的各类扶贫项目安排好、实施好。继续做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力争在产业承接、人才交流、文化旅游、劳动力转移等方面有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