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元市乡村振兴局!
脱贫攻坚简报第5期
发布时间:2016-01-05 来源:四川扶贫与移民网 分享:

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

【工作动态】

内江市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

    一是监管工作突出“常”。坚持把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持续深入地开展资金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做到监管不停顿、不放松、不懈怠。2015年,全市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2次,有效纠正和避免了资金使用管理中易出现的问题。

    二是项目管理突出“实”。坚持项目规划与资金用途相结合,根据贫困村和贫困户实情,针对不同致贫原因,量身打造脱贫计划。坚持专家评审制,严格审查财政扶贫资金支持环节,对未进行专家评审的项目不予上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实行项目督查制,对全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三是资金管理突出“严”。严格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人专帐核算。严格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确保资金支付的数据真实、资料真实、走账真实。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对违规使用资金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四是监管方式突出“全”。注重过程管理,建立覆盖财政扶贫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大力执行公告公示制度,不断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制度,做到“四个结合”,即内外监督相结合,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青川县创新机制加大精准脱贫投入

    一是创新项目资金整合机制。全面统筹整合县内各类资源向贫困地区、贫困村同向集中投入,聚财聚力,精准“滴灌”。中、省、市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部用于贫困村、贫困户项目建设,重点解决贫困户脱贫的问题。整合县级各部门项目资金分年度集中投向贫困地区、贫困村,用于贫困村内基础设施和主导产业发展等,重点解决贫困村摘帽问题。县本级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贫困村公益设施和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各级各部门帮扶资金和社会捐赠等重点用于贫困村、贫困户公共服务、产业配套设施、能力建设和救助保障兜底。业主和贫困农户自筹投入用于完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是创新扶贫资金投入机制。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在村上建立产业专合社,通过“专合社+集体经济+贫困农户”,积极探索“资源变资本、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投入模式,即村组以茶园、土地等资产入股,发展集体经济;贫困农户以现金入股,量化股金分红,或将部分专项扶贫资金以优先股方式量化到贫困户,收益按股分红;农户以土地、山林资源折股加入合作社,收益按股金比例分红。通过县建专账吸纳社会资金投入扶贫、吸纳在外成功人士回乡创业参与扶贫、对接浙江帮扶东西协作扶贫等方式,不断加大扶贫投入。2015年接受社会扶贫捐款492万元,对接浙江投入帮扶资金1000万元用于贫困村发展。

    三是创新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建立《青川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青川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竣工验收办法》《青川县扶贫项目管理流程》等,确保专项扶贫资金监管有据、运行有序。建立项目专项督查组,每年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县人大、政协每年开展两次专项巡视和评议。坚持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县、乡、村适时公开公示制,接受社会监督。凡工程类的扶贫项目一律按审计结论办理项目决算,确保项目实施中无重大违规违纪现象发生。2015年全县扶贫总投入21610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29万元,县本级财政3060万元,县级部门整合投入8529万元,省市级部门帮扶2300万元,业主农户自筹3750万元,可实现贫困村退出10个、贫困人口脱贫6000人的目标。

 

仪陇县大力推进扶贫项目实施

 

一是全力整合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涉农建设性资金不低于50%、非建设性资金不低于35%标准,充分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县财政筹措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5000万元,今后以20%的比例逐年递增,有效化解资金总额不足和部分项目资金覆盖不全的问题。今年,全县整合资金2.38亿元,确保每个贫困村投入300万元,贫困户到户帮扶资金户均不低于3000元。

二是有序下达项目计划。实行“先到户项目、再到村项目”,有序下达项目计划,统筹平衡各类项目资金总量和脱贫规划资金需求,逐户分类安排包括种养业、人居改善的到户项目包,逐村安排包括道路、水利、电网改造等内容的项目包,明确资金来源、实施主体、监管主体,每个项目的落实都要求“到乡到村、到户到人、到季到月”。目前,已下达到村项目包60个、资金1.79亿元;下达到户项目包792个、资金2247万元。

三是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坚持“管理规范化、责任具体化、考核精细化”,研究出台了《精准扶贫到户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和《精准扶贫到村项目技术标准》,明确项目申报审批、实施主体、验收标准、资金拨付、监督检查等具体事项,确保同类到户到村项目实施程序统一、标准统一、质量统一。强化到村到户项目过程跟踪和督查通报,实行半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博文街61号联系电话:0839-3266022

主办单位:广元市乡村振兴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9

蜀ICP备2021026250号-1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