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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全国扶贫工作将采取七条主要措施
发布时间:2006-04-17 来源:广元市扶贫办 分享:

“十一五”期间全国扶贫工作将采取七条主要措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11日电(记者徐京跃)中共中央统战部与国务院扶贫办4月11日召开“向党外人士扶贫开发工作情况通报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刘坚向党外人士通报了“十五”期间扶贫开发工作进展情况和“十一五”期间扶贫工作目标和思路。

    刘坚表示,“十一五”期间扶贫工作将采取7条主要措施:瞄准贫困群体,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因地制宜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抓好产业化扶贫,调整农业结构,培育增收产业;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的领导。

    刘坚说,“十五”期间,全国扶贫开发工作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多年的扶贫开发实践中,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扶贫济困活动。目前扶贫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相当繁重,已经进入解决和巩固温饱并重的阶段。

    刘坚说,“十一五”全国扶贫工作的目标是: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并逐步增加他们的收入;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基本完成14.8万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规划,即实现人均南方有0.5亩以上、北方有1至2亩的基本农田;每户有1个以上劳动力接受劳务输出技能培训或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并有一项稳定的增收项目;基本实现行政村通广播电视,自然村通电,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继续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努力提高饮水安全水平;基本实现行政村有卫生室;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刘坚说,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十一五”扶贫工作要坚持开发式扶贫的基本方针;坚持紧紧瞄准贫困群体,以减少贫困人口为主要任务;坚持自然资源开发和人力资源开发并重;坚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坚持尊重贫困群体的参与权和受益权,重视对妇女、残疾人和少数民族中贫困群体的扶助。

    会议听取了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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