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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工作体制机制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01-18 来源:本站 分享:

广委办(2016)95号

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工作体制机制的意见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就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工作体制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指挥调度责任机制

    (一)完善指挥体系。构建“1+5+16+1”的脱贫攻坚作战组织指挥体系,即:建立1个市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六个一”帮扶力量协调小组等5个工作协调小组,产业扶贫(集体经济)等16个行业扶贫指挥部和1个指挥部办公室,明确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   

    (二)建立调度制度。强化指挥调度,实行挂图作战,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形成合力,有力有序推进工作。

    (三)完善责任机制。落实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充分发挥县级党委、政府主体作用,推动脱贫攻坚有效落实落地。制定“五个一批”行动计划,将全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每年逐级分解下达减贫目标任务,落实减贫责任,确保全面完成任务。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状和年度目标责任书,落实领导干部本职工作和脱贫攻坚“一岗双责”。

    二、健全贫困县考核约束退出机制

   (一)健全贫困县(区)考核机制。制定《广元市贫困县(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年度考核方案》,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第三方评估结果、省级抽查结果和市、县(区)自查总结进行汇总分析,作出综合评价,作为贫困县(区)党委和政府班子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评先评优和问责处理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贫困县(区)脱贫攻坚工作。按照约束机制实施意见要求,扎实开展落实情况自查、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和约束贫困县(区)扶贫开发行为,切实增强贫困县(区)推进脱贫攻坚的紧迫感、责任感。

   (三)建立贫困县退出机制。按照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的目标要求,制定《广元市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验收工作方案》,对照贫困人口脱贫“一超六有”、贫困村退出“一低五有”和贫困县摘帽“一低三有”标准,开展贫困对象退出验收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一)完善精准识别机制。进一步精准帮扶对象,对贫困人口信息进行复核、比对,建成“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市有卷、省有库”的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确保扶贫对象精准。同时建立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做到实事求是、应扶尽扶。

   (二)完善精准扶持机制。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就业脱贫;对居住在边远高寒山区等地的贫困人口,实现易地搬迁脱贫;对无劳动能力的特困户,通过产权流转入股、资金股权量化和“十大救助制度”,实现政策兜底保障脱贫;对因病致贫的贫困人口,通过医疗救助实现脱贫;对贫困户子女,通过政策减免、补助和社会捐助,确保都上得起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全面实施十二项重点扶贫工程,对照脱贫标准,补齐贫困村集体经济、基础设施、增收产业、公共服务“短板”。

   (三)完善精准减贫机制。积极做好贫困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痕迹管理工作,引入第三方评估,对全市脱贫攻坚成效实施跟踪评估,提升脱贫工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坚持客观公正、群众认可,准确把握脱贫标准,规范评估方式和程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政府与社会互为补充的评估工作格局;坚持结果导向、以评促改,严格责任追究,强化整改落实,推动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有序退出,真实脱贫。巩固减贫成效,确保脱贫对象生产生活水平提高。

   (四)建立督查暗访机制。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暗访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政风行风监督员组成督查组,开展定期督查暗访、阶段督查暗访、重点督查暗访,实行一月一督查暗访、一月一情况通报。

   (五)建立超常推进机制。逗硬落实《超常推进脱贫攻坚三十三条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聚焦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紧盯实现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指标,落实“六个精准”具体要求,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以“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程序和方式方法,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细化落实《广元市支持改革创新容错纠错办法(试行)》,为各级干部超常推进脱贫攻坚创造宽松工作环境。

    四、强化干部驻村帮扶机制

   (一)强化驻村帮扶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和均衡配置力量,建立干部驻村帮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培训指导和督促检查。从市到县(区)、乡镇、村组,层层落实帮扶责任。进一步细化完善驻村干部考核、工作保障等措施,切实取得帮扶实效。

   (二)建立“个性化”帮扶工作机制。完善“六个一”工作主体责任清单管理机制,从严加强第一书记、帮村工作队管理,制定管理、考核、使用、奖惩等办法。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与贫困户结对专业指导制度,医生、教师、农技人员与贫困户结对服务,开展“个性化”帮扶。

   (三)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工作机制。落实市领导联县联村、县区领导联乡联村、乡镇领导包村联户制度,靠前指挥带头攻坚,负责督促扶贫规划、项目、资金、工作“四到位”。选派工作经验丰富、执行力强的领导干部到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户帮扶,组织带领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增加家庭经济收入、改变家庭居住条件,让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充分享受脱贫攻坚政策所带来的获得感,增强幸福感。

    五、建立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机制

   (一)建立资金整合机制。由县(区)政府根据减贫任务需要,统筹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贫困县内生动力。贫困县(区)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项目落地、资金落实、政策兑现。

   (二)完善项目审批机制。按照“简政放权”有关要求,及时彻底将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区),由县(区)政府根据减贫任务需要,择优选择资金投入规模适度、所在区域贫困发生率高、能帮助扶贫对象显著增收并可持续发展的项目,确保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使用效益。

   (三)强化监管工作机制。建立与“四到县”制度相适应的监管工作机制。市、县(区)联动强化指导检查,县级建立资金使用公示制度、项目审批制度、群众参与制度、联合协查制度,筑牢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底线。

    六、完善金融服务扶贫开发机制

   (一)精准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大金融扶贫综合服务站(点)建设力度;推动贫困户信息与征信系统对接,深入开展信用村、信用户、诚信企业创建,强化信用与信贷联动,为金融机构有效支持脱贫攻坚创造良好信用环境。创新金融扶贫机制,扩大扶贫小额信贷覆盖面,促进贫困群众充分利用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发展增收产业。

   (二)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加快培育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涉农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实做细贫困村、贫困户产业规划,强化技术支持和产品销售服务,为信贷资金介入创造条件。加强融资对接,积极开展金融扶贫产品创新,推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专业大户+贫困户”等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致富。

   (三)打造金融扶贫示范典型。加强贫困村产业规划和项目落实,筛选一批旅游资源丰富、交通便利的贫困村,向金融机构推介,争取信贷资金支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利用我市旅游资源丰富的特点,尽快扩大金融支持旅游扶贫村试点面。金融机构主动向基层政府和对口帮扶单位宣讲金融扶贫政策,积极做好定点扶贫、旅游扶贫项目融资对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打造一批定点扶贫和旅游扶贫示范典型。

    七、创新社会扶贫工作机制

   (一)完善工作机制。鼓励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引导社会扶贫重心下移,自愿包村包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到村到户精准扶贫。完善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制度,增强辐射带动贫困户增收能力。发挥好“10·17”全国扶贫日社会动员作用。

   (二)创新帮扶载体。深化“万企帮万村”活动,提升帮扶实效。开展扶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政协委员“我为脱贫攻坚做件事”活动。实施“农民工回引工程”,大力开展“返乡创业回家发展助推脱贫攻坚”活动。积极引导工商、民营和社会资本投向贫困地区。积极推荐贫困户上网,为社会爱心人士提供扶贫需求、帮扶渠道、政策宣传等多层次的扶贫信息服务,建立起无中介、直通车式的爱心扶贫模式。

   (三)建立激励机制。大力褒扬扶贫爱心组织、扶贫好人。对于参与脱贫攻坚作出积极贡献的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支持、金融资金支持、社会荣誉获得等方面优先考虑,让积极参与社会扶贫的各类主体在政治上有荣誉、事业上有发展、社会上受尊重。

                                                               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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