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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口就医 享受“八免五补助”
发布时间:2016-04-15 来源:广元新闻网 分享:

    14日,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广元市医疗卫生计生扶贫工程专项方案》(下简称《方案》)正式出炉,我市将通过开展医疗卫生计生扶贫“七大行动”,实施“八免五补助”,切实减轻贫困人口治疗疾病经济负担。

    涉及对象 全市范围内 近30万贫困人口

    方案涉及对象为全市精准扶持739个贫困村、29.5677万贫困人口中的病患者和“老弱病残”脆弱人群,特别是其中10.0605万患大病、慢性病贫困人口;739个贫困村所在的乡、村两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到2016年,对在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和重特大疾病住院个人医疗费用给予减免,力争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10%以内。到2019年,基本实现在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建卡贫困人口中重特大疾病患者住院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

    具体措施  八大服务免费  五类患者有补助

    1.贫困人口“八免五补助”  “八免”:贫困人口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免收院内会诊费、免费开展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免费巡回医疗服务、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
“五补助”:对手术治疗包虫病患者按25000元/人给予补助;对贫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3500元/人给予补助;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按30000元/人给予补助;对晚期血吸虫病人按5000元/人/年给予补助;对贫困人口大骨节病患者按700元/人/年给予补助。

    2.完善新农合制度   县区要资助贫困人口参合,实现贫困人口参合率100%。建卡贫困户个人年度门诊报销在不突破家庭账户总额费用的前提下,可全额报销。逐步实现建卡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患者住院个人医疗费用减免制,力争将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支付控制在10%以内。

    3.健全大病保险制度   实现城乡大病医疗保险贫困重特大疾病患者全覆盖。到2020年底前,建立健全大病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一站式”服务和及时结算机制。

    4.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逐步将建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对因需要长期服药或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给予门诊救助;低保建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经医保及商业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给予救助。

    配套推进  推进村卫生室建设  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加强贫困村卫生室建设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项目支持,到2019年底,贫困村卫生室100%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同时,要规范建设标准,村卫生室面积不少于50㎡,设置符合医学流程,有独立分区的“三室一房”(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各县区要认真对照2016年脱贫目标任务,刚性完成本辖区所列贫困村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

    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通过加强管理、价格调整、新农合支付等手段,引导患者有序流动,针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实行差异化收费和新农合报销标准,探索分级用药、分级定价、分级支付的工作模式,发挥好医疗服务价格和新农合报销的经济杠杆作用。除急诊外未履行转院手续越级诊治的,新农合政策原则上不予报销。开展以高血压、糖尿病为主的慢病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试点工作。

    广元晚报记者 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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