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特困村对象。2011年底,县委确定将全县经济发展排后的10个特困村作为第一轮特困脱贫致富村进行帮扶。二是明确帮扶时间。县委决定对10个特困村帮扶期限为三年,即2012年—2014年。三是明确帮扶思路及目标。采取基础先行、产业支撑、民生为本、党建保证的工作思路;通过三年努力,到2014年, 10个特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011年全县平均水平,贫困落后面貌得到较大改善的目标。四是落实帮扶资金及项目。县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30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每个特困村每年3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县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150万元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个特困村每年15万元),用于支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五是建立县级领导联系和县级部门帮扶特困村制度。每个特困村有1名县委常委和其他县级领导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帮扶,挂联帮扶期限为三年。据统计,联系特困村的县委常委共10名,副县级领导20名,县级部门88个。六是为每个特困村选派1名副乡镇长、1名大学生村干部长驻特困村,连续三年帮助指导特困村扶贫开发工作。公选的10名副乡镇长已产生,即将奔赴岗位开展工作。七是县委、县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