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城市管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市政府办公厅此前印发的《重庆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据了解,《实施方案》包含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领导 3 方面共 19 条内容。在工作目标方面,要求因地制宜,不搞 " 一刀切 ",并区分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区县,提出分 " 三步走 " 的总体思路。
第一步是到 2021 年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内 75% 以上的街道(镇)和 40% 以上的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示范,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8% 以上。其他区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家庭厨余垃圾有效分出比例达到城市生活垃圾总量 10% 以上。全市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建成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第二步是到 2022 年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内所有街道(镇)和 50% 以上的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示范,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40% 以上,其他区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家庭厨余垃圾有效分出比例达到城市生活垃圾总量 15% 以上。
第三步是到 2025 年年底,全市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和城乡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垃圾分类习惯,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40% 以上。
在推动源头减量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开展商品生产环节增加分类标识试点,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同时,通过在快递、外卖等行业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治理,有效减少包装废弃物。
《实施方案》还要求深化 " 吃得文明 "、践行 " 光盘行动 ",将相关要求纳入绿色饭店、星级农家乐等评审标准,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推动餐饮网点、宾馆旅游景点等减少一次性用品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