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举措抓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1)摸底数夯根基。结合脱贫攻坚普查和“资金资产项目”三项概览清理基础数据,对2013-2020年扶贫资产进行全面摸底建账,对扶贫资产从属性和所有权进行了分类。紧密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清产核资成果,开展资产确权登记,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明确权属,做好资产移交。进一步明确了对“两项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扶贫项目资产的确权登记办法。
(2)抓管护增质效。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相统一、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原则,逐一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管护主体,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坚持扶贫资产为民利民和激发内生动力,引导已脱贫人口及其他受益群众参与管护,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管理模式。区分经营性、公益性资产管理营运总体要求,强化管护运营方案编制应贴近实际,科学合理,保障管护运营主体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
(3)明责任防风险。夯实后续管理责任,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监督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局安排部署。明确严格项目资产处置,建立扶贫项目资产处置核销登记台账,防止基层将扶贫资产私有化、非法转移,保护国有、集体扶贫项目资产总体安全和资产稳定良性运转。落实分级分类公告公示制度,提高扶贫资产社会参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